酒公关胃出血究竟算不算工伤

www.ppgcw.com时间:2012-07-31 14:34来源:搜狐



    网友“Mn幻”咨询:我姑姑、姑父一个多月前出了车祸,姑父死了,姑姑重伤。两人都50多岁了,家在吉林市的农村,家里还有个8岁的孩子。肇事方就说没有钱,他们无证驾驶把受害人的拖拉机撞了,可是交通事故报告还没有下来。

    医生说我姑父可能还有肝癌,正在等尸检报告,如果真的有癌症,会影响赔偿吗?

    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孙慧律师:是否可以获得赔偿,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,看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。如果对方全责,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项目,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为124748.8元,丧葬费14699.5元,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当地标准,计算到18岁能够独立生活为止。重伤的,可要求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等项目,另外还要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。如果确认为伤残,还可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;另外根据具体情况,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等费用。

    事故认定书下来以后,如果有异议,可以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,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如果对方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,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,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
    至于疾病方面,可以做因果关系鉴定,如果死亡系交通事故造成,不会影响民事赔偿。

    说在前面:中国有一种“酒桌文化”,高兴了喝一杯,不高兴也要喝。买卖能不能谈成,先看酒量好不好,要是能把客户喝好,那单子就是你的。这一现象,衍生出一批公司里的“酒公关”。

    可喝酒是个伤身的事儿,月月喝、天天喝,啥钢筋铁骨都受不了。一旦喝出病来,算不算工伤呢?

    刘旭(化名),38岁,老家是农安的,在长春工作已经10多年了。这周,他找到记者,说自己有个案子,在审理期,可心里没谱,想问问。他说,自己能喝酒,是酒桌上的功臣,可喝出了病,单位不管了。

    因为能喝,他被录用了!

    刘旭个性豪爽,从说话的语速就能判断出来。他在长春十多年,当过采购员、促销员、业务员,但始终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,都是勉强维生。毕竟学历不高,初中毕业,但就有一个长处能喝。

    有多能喝?他说,年轻的时候就没醉过,喝啤酒一般是踩两箱开喝。白酒、红酒、啤酒怎么混都不醉。“除了觉得浑身发热之外,别的再没什么不适。”他说,身边的朋友几个绑起来都喝不过他,所以都叫他“酒篓子”。

    3年前,他来到现在这家公司应聘,是奔着销售员来的。

    “咱也不会啥外语,但跑个销售应该可以。”刘旭说,这么多年嘴皮子练得不错。来到公司后,面试他的是部门经理,聊得挺好,聊着聊着,就聊到了喝酒上,刘旭说自己在朋友中是公认的能喝。经理对他很满意,就把他留下了,现在想想,应该是相中了他的酒量。

    因为能喝,他被提拔了!

    “我被提拔也是喝出来的。”刘旭说,第一次跟经理出去喝酒,他是临时被派去的。到了酒桌上,刘旭喝酒爽快,把客户陪得挺好,在酒桌上,客户就认他当老弟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,经理就表扬了他。再后来,只要是单位有应酬,就都带着他去,挡酒、陪客户。

    入职三个月,刘旭被破格提拔为经理助理。白天不用打卡上班,只要中午来到单位就可以了,一般晚上都有应酬。

    “对于我来说这并不难,更何况工资还很高。”刘旭说,对工作还是挺满意的。

    因为能喝,他胃出血了……

    今年年初的一天,改变了一切。

    “那天经理说要陪个大客户。”刘旭说,那天喝了多少酒,他根本记不住了,只记得第一场是从中午开始的,之前没吃东西,直接就喝白酒,3个人喝了5瓶。下午转战到一家会所,继续喝红酒,都是很好的干红,具体叫啥他也不知道。晚上这顿又连上了,他和经理到的时候,稍微晚了点,被罚三大杯白酒,他也是爽快地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最后一场是在一家KTV里,10多个人喝的,啤酒和洋酒瓶扔满地。

    “我那天晚上到家已经后半夜了,别的感觉倒没有,就是觉得胃里很热,还恶心,吐了。”刘旭说,他被自己吓坏了,一口一口吐着血。

    家人赶紧把他送到了医院,医生一检查,胃出血,要住院治疗。

    刘旭住了12天院,吃药、打针,一共花了8000多元。这期间,公司经理来看过他,给他拿了1000元钱慰问金,其余的就不管了。刘旭不上班期间,公司只给他开基本工资,一个月750元。

    “我是为了公司的业务开展才喝成这样的,为啥看病我还得自己拿钱呢?”刘旭想不通,去找公司,可经理说,身体是自己的,他觉得难受可以不喝,为什么还要喝呢?这个可不能算工伤。

    刘旭一纸诉状,将单位告上了法庭。

    公司说

    他是明知不能喝还要喝

    昨天,记者电话联系了刘旭所在公司的对外联络人员。对方说,公司方面积极应诉,公司认为,刘旭的胃出血是个人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身体,明知自己不能再喝了,还要再喝,他是成年人,有完全行为能力,不应该问责公司。公司在他生病后,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了他,还给了他1000元慰问金,同时,在他没有上班期间,始终每月坚持为他开基本工资,他也可以返回公司继续上班。

    法官说

    单位给点医药费比较好

    现在案件进入到审理阶段,调解此案的法官表示,双方同意调解,已经谈过一次。法院认为,毕竟原告喝酒是为了单位的业绩,单位作为主体,也算是强势一方,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,适当给一些医药费用会比较好,如果不算补偿,可以定一个名义,比如说工勤奖之类的。具体金额双方还在进一步商谈中。

    律师说

    喝酒喝出病 认定工伤难

    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张雅凤律师说,因为工作喝酒导致疾病的案子,还是挺多的。特别是做业务工作的,必要的应酬避免不了。但从实践看,一般最后认定为工伤的案例却很少。

    原因不复杂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。首先,喝酒一般都是下班之后;其次,喝酒都是在会所、酒店,哪有在单位喝的;第三,也是最关键的一点,很少有单位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是专门陪客户喝酒,一般都会给一个助理、公关这样的头衔。所以,想认定工伤非常不容易。

    与其考虑在事后维护自身权益,不如在喝酒之前三思。身体是最重要的,拼命地喝酒,对自己、对家人都是一种伤害,必须量力而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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